N-甲基-4-(甲基氨基)-3-硝基苯甲酰胺的應用非常廣泛,作為多種藥物的中間 體。它可以作為具有治療糖尿病,高血壓,胰島素抗性,癡呆,精神分裂癥藥效功能的三唑衍生物的中間體,也可以作為一種能夠治療遺傳性免疫缺陷,自身免疫性疾病以及造血功能障礙的苯并咪唑類似物。也可以用于合成能夠治療禿發,促進頭發生長的苯并咪唑衍生物的中間體。 本發明的一種N- 甲基-4-( 甲基氨基)-3- 硝基苯甲酰胺的合成方法,具有原料來源廣,價格便宜,生產成本低,合成過程簡單,操作簡便,耗時短,且產品收率很高,最終產品的總收率可達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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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丙方化學加網可與甲方乙方獨立簽訂協議,或者與甲乙雙方一起簽訂三方合作協議,但是不具體參與甲乙雙方關于此技術轉讓或者求購合作過程中所進行的技術層面的交流協商及最終的轉讓結果是否滿意的裁定,完全由甲乙雙方自行約定進展要求及最后的結果驗收標準。
4.基于保護甲乙兩方在此合作過程中各自可能遇到的風險,丙方的角色主要是承擔第三方獨立的資金托管及擔保服務,技術求購方的支付款需分期付到丙方化學加網賬戶,丙方接受技術求購方的指令向技術轉讓方分期付款,或者在甲乙雙方周知并無異議的情況下接受技術轉讓方的申請付款。期間丙方亦需分期從本技術轉讓金額中扣取6%作為平臺服務費,可開具技術服務費發票。
5.甲乙雙方若在技術交易過程中存在糾紛,丙方基于平臺公立的原則,會暫時凍結托管資金,直到甲乙雙方已將糾紛解決談妥后丙方再做支付處理或者退回扣除6%服務費后的94%款項。
6.出現甲乙雙方不遵守上述交易規則,或者有意繞過丙方私下交易,包括甲乙雙方有意隱瞞真實的技術轉讓金額的情形,丙方有權扣除技術求購方一期付到化學加網的全部擔保款,并進一步向收款方追索雙倍的該項目正常應支付給丙方的服務傭金。同時默許丙方可在化學加網上公示甲乙雙方的不誠信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