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名稱】尼達尼布(Nintedanib) 【商品名】OFEV? 【原研】勃林格殷格翰 【劑型及規格】軟膠囊,100mg;150mg 【適應癥】用于治療特發性肺纖維化IPF(FDA,2014-10) 【化合物專利日期】化合物專利2020年到期;鹽類專利2023年到期 【項目簡介】 尼達尼布(Nintedanib)是勃林格殷格翰公司里開發的一種口服三聯血管激酶抑制劑,2014年10月經FDA批準 OFEV? (尼達尼布) 用于治療的特發性肺纖維化 (IPF),成為首個獲準用于治療IPF的 酪氨酸激酶抑制劑 (TKI) 。2014年6月EMA宣布尼達尼布(Nintedanib)治療的特發性肺纖維化(IPF)的上市許可申請獲得確認、并被EMA納入加速的審批名單。9月歐盟宣布尼達尼布(Nintedanib)聯合了多西他賽在一線化療之后應用在組織學診斷為腺癌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或者局部復發性非小細胞肺癌(NSCLC)的成年患者的支持意見。 【國內申報注冊情況】目前國內無廠家注冊申報 【項目進度】完成中試
1.本網約定技術轉讓或者求購發布方為甲方,對此技術轉讓或者求購有意向合作者為乙方,本網化學加網為丙方。技術轉讓方必須保證對所轉讓的技術擁有100%的所有權,否則需單方面承擔一切可能的法律后果。針對所有自愿發布到化學加網上的技術供需項目,只要甲乙雙方是求助丙方介紹認識后進入下一步合作的,就默認為收款方有向丙方支付6%傭金的義務。
2.對于技術轉讓或者求購,有興趣用戶可在本頁點“獲取聯系方式”,支付200元化學加幣后可直接獲取甲方聯系方式,并與其進一步充分溝通后,甲乙雙方自行把控風險,包括確定是否要簽訂書面轉讓協議。
3.丙方化學加網可與甲方乙方獨立簽訂協議,或者與甲乙雙方一起簽訂三方合作協議,但是不具體參與甲乙雙方關于此技術轉讓或者求購合作過程中所進行的技術層面的交流協商及最終的轉讓結果是否滿意的裁定,完全由甲乙雙方自行約定進展要求及最后的結果驗收標準。
4.基于保護甲乙兩方在此合作過程中各自可能遇到的風險,丙方的角色主要是承擔第三方獨立的資金托管及擔保服務,技術求購方的支付款需分期付到丙方化學加網賬戶,丙方接受技術求購方的指令向技術轉讓方分期付款,或者在甲乙雙方周知并無異議的情況下接受技術轉讓方的申請付款。期間丙方亦需分期從本技術轉讓金額中扣取6%作為平臺服務費,可開具技術服務費發票。
5.甲乙雙方若在技術交易過程中存在糾紛,丙方基于平臺公立的原則,會暫時凍結托管資金,直到甲乙雙方已將糾紛解決談妥后丙方再做支付處理或者退回扣除6%服務費后的94%款項。
6.出現甲乙雙方不遵守上述交易規則,或者有意繞過丙方私下交易,包括甲乙雙方有意隱瞞真實的技術轉讓金額的情形,丙方有權扣除技術求購方一期付到化學加網的全部擔保款,并進一步向收款方追索雙倍的該項目正常應支付給丙方的服務傭金。同時默許丙方可在化學加網上公示甲乙雙方的不誠信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