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管理,保證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據藥品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國務院制定了《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于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1987年11月28日國務院發布的《麻醉藥品管理辦法》和1988年12月27日國務院發布的《精神藥品管理辦法》同時廢止。2013年11月11日,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公安部、國家衛生計生委聯合公布了《麻醉藥品品種目錄(2013年版)》和《精神藥品品種目錄(2013年版)》。
2015年,公安部、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禁毒辦聯合印發《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列管辦法》,同時公布了《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該辦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2018年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將4-氯乙卡西酮等32種物質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2019年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聯合發布公告,宣布從2019年5月1日起將芬太尼類物質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 2019年12月,國家藥品監管局、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決定將瑞馬唑侖(包括其可能存在的鹽、單方制劑和異構體)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
2023年4月,國家藥監局、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調整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目錄,自2023年7月1日起,將奧賽利定列入麻醉藥品目錄;將蘇沃雷生、吡侖帕奈、依他佐辛、曲馬多復方制劑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將每劑量單位含氫可酮堿大于5毫克,且不含其它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或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復方口服固體制劑列入第一類精神藥品目錄;將每劑量單位含氫可酮堿不超過5毫克,且不含其它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或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復方口服固體制劑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
2023年9月6日,國家藥監局、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調整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目錄,將泰吉利定列入麻醉藥品目錄;將地達西尼、依托咪酯(在中國境內批準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藥品制劑除外)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將莫達非尼由第一類精神藥品調整為第二類精神藥品。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4年4月30日,國家藥監局、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將右美沙芬、含地芬諾酯復方制劑、納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將咪達唑侖原料藥和注射劑由第二類精神藥品調整為第一類精神藥品,其它咪達唑侖單方制劑仍為第二類精神藥品。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2024年6月,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將溴啡等46種物質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